原标题:【招考】160人!2022年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招聘公告!
2022年吉林市船营区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1号)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的通知》(吉组通字〔2022〕53号)、《关于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街道社区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吉市办发〔2022〕4号)和《关于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优秀社区(村)干部的实施意见》(吉市人社发〔2022〕1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使用乡镇街事业单位编制,专项招聘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10人,编制落在现工作社区所在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为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1. 船营区辖区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连续满三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4日;
2. 自2022年3月2日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连续奋战在防控一线,统筹协调核酸检测、流调排查、人员隔离转运、环境消杀、物资保障保给、社会面管控等工作中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
3. 在接受组织安排任务时不讲代价,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怕风险,勇于担当,各级组织认可、群众公认的;
4. 工作中一贯表现优异,模范带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每个年度至少有一个季度为优秀等次,所在社区在各项争先创优中成绩突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推荐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式
此次专项招聘采取专项考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向所在乡镇街党(工)委提供个人自荐材料,辖社区的乡镇街党(工)委要按照专项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荐。如有不按要求条件推荐的,取消该单位推荐资格。经各党(工)委集体研究后,将确定的初步推荐人选在乡镇街和所在社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党(工)委向区专项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推荐,每个有社区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只能推荐1人。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6日8:3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船营区人社局2楼203室(船营区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
3. 报名所需材料:
①《2022年船营区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9年—2021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乡镇街党(工)委推荐材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现象,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征求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定招聘考评人选。
五、招聘考评
(一)专项考评。考评组依据《专项考评评分细则》,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近三年的个人工作业绩、疫情防控工作及贡献、获得的荣誉等进行量化打分(总分100分,其中党组织建设工作30分、社区建设工作30分、疫情防控工作40分)。考评权重60分。
(二)综合考评。考评组通过面试方式,对招聘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总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评权重40分。
(三)成绩核定。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按照专项考评与综合考评加权汇总成绩之和,以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同等条件下,社区治理工作成效突出,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先。
六、体检
体检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自行体检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照招聘考评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公示在船营区政府网站(http://www.jlcy.gov.cn/)和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八、相关要求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要继续在社区岗位上工作至少5年以上,并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或交流调动。
(三)专项招聘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对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招聘程序、拟聘人选等都要面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相关规定,确保专项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在专项招聘中违纪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专项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九、注意事项
(一)综合考评(面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综合考评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在船营区政府网站(http://www.jlcy.gov.cn/)发布公告,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船营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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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180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为适应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拟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80人,具体岗位、人数和工作地点等详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及须知
1. 列入国家招生计划,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归国留学生)。
2. 应聘专业以主修专业为准,并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口。其中,A01—A07岗位应聘毕业生在校期间所学专业为铁路方向,所学主要课程中包含铁路专业课程。A08岗位为财务相关专业,“双一流”或专业排名在全国前列的优质院校毕业生优先。
3.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
4. 身体健康,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听力、视力良好。其中,车务调车岗位双眼裸视不低于4.7,其他岗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能够适应边远地区、夜间、野外、高空和轮班制工作环境。身体条件、素质能力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 热爱铁路事业,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和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本次招聘的毕业生均安排在生产操作技能岗位。
三、报名方法
应聘毕业生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 (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报名,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申报,并下载打印《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20日。
四、招聘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遴选、面试考核、公示拟录用名单、签订就业协议等程序进行招聘。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分批遴选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事宜视疫情实际,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发送通知,请毕业生随时关注个人邮箱中通知消息,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应聘毕业生报名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报名时上传除《毕业生应聘登记表》外所有材料扫描件,面试时携带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⑴2022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本人签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网络签约的,不用提供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归国留学生提供),近六个月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必检项目为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⑵2023年毕业生:由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时间最近的成绩单,《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本人签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网络签约的,不用提供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归国留学生提供),近六个月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必检项目为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2. 拟录用毕业生名单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
3. 应聘毕业生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一是应聘信息弄虚作假者;二是与其他单位已经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未解除者,或在入职报到时因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纠纷,未处理完毕或留有纠纷隐患者;三是报到时体检不合格或不符合申报岗位身体条件要求者;四是发生或隐瞒个人违法违纪情形者;五是报到时未能按期毕业或毕业证、学位证不齐全者;六是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体检或未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
4.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发布面试通知,应聘毕业生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5. 网络报名后,应聘毕业生要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6. 本次招聘不接受上门、邮寄或他人代交简历。
7. 本次招聘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授权、不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组织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毕业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8.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保留对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详情查看:
https://rczp.china-railway.com.cn/page/platform/company_info_del.html?parentId=318&jmetazpxxid=8446
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5号公告(20人)
为实现建成职业本科的发展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人才。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博士人才20名,专业类别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1月2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jlj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通过人事处招聘邮箱(rsc@jljy.edu.cn)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单位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单位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我单位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单位网站信息。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5号公告)》(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博士公告5号”模式,如: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教师+张三+博士公告5号),待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除外)和报到证,3年内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3)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11月份,即到2022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查(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影响,资格审核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要求进行。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文件执行。符合《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学校处于静态管理期间,可通过报名邮箱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新电台街63号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查看:
http://www.jljy.edu.cn/info/1018/4482.htm
2022年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招聘公告(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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